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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莫拉克颱風造成部份戶政事務所無法正常作業,相關因應措施。

依據內政部98年8月13日台內戶字第0980154865號函辦理

經內政部部與高雄縣、屏東縣及臺東縣政府協調處理原則如下:

(一)高雄縣:指定旗山鎮、大樹鄉、內門鄉戶政事務堩辦理瑪夏鄉、甲仙鄉、桃源鄉、六龜鄉、茂林鄉戶政事務所業務。

(二)屏東縣:指定東港鎮戶政事務所辦理林邊鄉戶政事務所及三地門鄉戶政事務所辦理霧臺;鄉戶政事務所轄區業務。

(三)臺東縣:指定太麻里戶政事務所辦理金峰鄉、大武鄉、達仁鄉戶政事務所轄區業務。

另如有災區民眾因就醫、撤離等事,現居住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區,如其欲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證明文件請居住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本戶政為民服務,行政協助原則,採人工受理方式,速洽原屬轄區戶政事所傳真相關申請書表等,據以辦理登記。民眾如需請領國民身分證,請受理之戶政事務所確實查對當事人身分人貌後,先發給臨時身分證明書,並速洽原屬轄區戶政事務所製作國民身分證再轉發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