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傳真申報地價 請下載或列印空白重新規定地價地價申報書,於填寫土地標示及申報地價等相關資料後,並將身分證明文件(加註「與正本相符」文字及加蓋私章) 傳真至本所依申報資料辦理審核作業,並將核定結果通知申報人。 傳真服務專線:(03)8764126 。 ►傳真申報地價流程
►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
4. 郵寄申報地價 請下載或列印空白重新規定地價地價申報書,於填寫土地標示及申報地價等相關資料後,並檢附身分證 明文件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文字及加蓋私章)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本所(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依申報資料辦理審核作業,並將核定結果通知申報人。 郵寄地址:花蓮縣鳳林鎮信義路200號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地價課收。 ►郵寄申報地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