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對「買賣」、「贈與」及「配偶贈與」等3種登記原因,提供權利人、義務人或代理人以憑證登入系統後, 採引導方式線上產製地政事務所臨櫃使用之「土地登記 申請書」,列印並於紙本簽章後併同應附文件臨櫃送件;亦可介接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資料(限原報稅代理人或申請人),以財稅收件編號匯入部分申請書欄位資料,簡化填寫。
- 部分非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得由本人申請,新增門牌整編、基地號變更、建物主要用途變更、書狀換給、更名、住址變更、住址更正、姓名更正、統一編號更正、 出生日期更正等10項登記原因得由權利人非全程網路申請,無需代理申請。
- 非全程網路申請登記案件可併同辦理線上聲明登錄:申辦非全程網路登記案件時,如義務人欲一併辦理「線上聲明」,可配合申辦流程由代理人代為產製義務人線上聲明文件,再由該義務人電子簽章確認聲明登錄相關內容。
- 增加機關憑證登入及簽章:為利民眾與政府機關共同申 請,增加「機關憑證」登入及電子簽章機制,權利人或義務人如為政府機關,得勾選「屬政府機關(公法人)」選項並輸入管理者資訊,以利後續作業。
- 數位櫃臺系統「臨櫃申請書產製操作手冊」及「網路申辦案件操作手冊(節錄)」,112年5月起可於數位櫃臺「使用手冊」區自行下載參考。